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参评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[2022]126号)要求,学校推荐“‘四轮驱动、双擎发力’地方高校双创教育高质量发展探索与实践”等2项成果参评辽宁省组织的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,名单见附件。
现将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日期自2022年5月28日至6月1日,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于6月1日中午12:00前,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异议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签署真实姓名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李晓艳,电话:13940839861,邮箱:599844130@qq.com。
附件:参评辽宁省组织的2022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成果汇总表
教务处
2022年5月28日